营改增后电信运营商选择渠道合作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0年8月19日 浏览:139次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所有行业。至此,全国、全行业均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行业营改增将带动供应链所有上下游利益再分配,本文以电信运营商渠道合作业务商业模式为例,分析营改增对电信运营商渠道合作商业模式选择的影响和应对,促进上下游企业共同分享税改红利。
关键词:营改增; 电信运营商; 渠道合作; 商业模式; 税改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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