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修正与实施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11日 浏览:218次
摘要:IASB于2014年7月发布的IFRS 9最终稿《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规定,金融工具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金融审慎监管和会计目标理论为指导,分析了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必然性、预期损失模型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国实施预期损失模型应克服的外在压力,文章认为,应按应计提减值的具体项目分类选择并对预期损失模型进行适当的修正。鉴于金融系统的复杂性,在中国实施预期损失模型绝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重构会计准则体系,而且要使这个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适应金融审慎监管的要求。
关键词:金融资产减值; 已发生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会计准则; 金融监管;
上一篇:管理层薪酬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性分析 (2019-11-11)
下一篇:资本市场中高频交易之特征、价值与危害性解析 (2019-11-11)
